玉溪市气象局局务公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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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象法规

 
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
云南省气象管理条例
气象行政复议办法
气象行政处罚办法
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
防雷减灾办法

县区局局务公开

红塔区 通 海 澄 江
江 川 易 门 华 宁
峨 山 新 平 元 江

 

    玉溪市气象局是集大气探测、天气预报、气候预测、气象服务、科研开发、气象防灾减灾管理于一身的科技型、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。其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,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气象处建制下的玉溪气象站。1990年根据云政发〔1990〕97号、玉署发〔1990〕24号文件通知,改称玉溪地区气象局。据玉地发〔1998〕21号文通知,1998年玉溪地区气象局更名为玉溪市气象局。正处级单位,实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。下辖一区八县气象局。

    玉溪市气象局内设办公室、政策法规科、业务科技科、人事教育科、计划财务科(审计科)5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科室,核算中心、气象台(玉溪市烤烟气象服务台)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(大气探测及网络通讯装备保障中心)、雷电中心(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)、物业管理中心、气象培训中心7个直属事业单位。

    玉溪市气象局现有在职人员55人,离退休人员38人。在职人员中县级干部4人(含调研员1人),科级干部19人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1人,大专以上学历人员47人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13人,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18人。

    在做好气象业务、服务的同时,认真贯彻“四个文明”一起抓的方针,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,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,连续三年获得省文明单位称号,全市气象部门连续三届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行业称号。

领导信息

【局领导】班子成员

李文祥(局长)

主持市气象局全面工作。分管业务科技科、气象台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,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联系元江局、新平局、峨山局工作。

施绍发(副局长)

协助李文祥局长工作。分管人事教育科、计划财务科、财务核算中心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(大气探测装备及通讯网络保障中心)、雷电中心,负责扶贫工作。联系易门局、澄江局、华宁局工作。

高宏明(纪检组长)

协助李文祥局长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政策法规科、气象行政执法支队、物业管理中心、气象培训中心。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、纪检监察、审计及党务、工、青、妇工作。联系红塔区局、江川局、通海局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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